董事會運作
董事會為麗明營造的最高決策單位,負責指導經營團隊、審視年度業務計畫執行情形,並就公司治理、營運發展及永續策略提供監督與建議,並做出重大決策。我們秉持專業決策、透明治理與責任治理原則,確保企業穩健發展,創造長遠價值。
董事會多元化
麗明營造依據《公司治理守則》,規範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專業素養與多元背景,以促進決策視角的全面性,並提升公司治理品質。董事會成員須具備執行職務所需的知識、技能與素養,並綜合考量性別、年齡與專業背景等多樣條件。該守則亦明定董事會應具備八項核心能力,包含:營運判斷、會計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與決策能力,以強化企業治理效能。此外,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人數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以確保決策的客觀性與獨立性。
董事會組成與選任
董事會由9 名成員組成,包括8 名男性、1 名女性。此外,另設置2 名監察人(1 男1 女),加強監督機制。董監事平均年齡為63 歲,涵蓋多元專業領域,提升董事會決策的多元觀點。董事選舉採累積投票制,董事長則是由董事會內部互選,並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以確保代表性與公平性。2022 年改選後,吳春山續任董事長,選出7 位董事,任期自 2022 年 7 月10 日至 2025 年 7月 9 日,為期三年。2024 年,股東常會又增加2 位董事。
董事會運作與會議機制
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以強化議題討論的即時性與決策執行的連續性。會議須由過半數董事出席,決議則須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藉此使決策方向貼近公司營運方針與股東權益。2024 年,公司共召開6 次董事會,董事平均出席率達100%,展現高度的參與度。
董事長對內擔任股東會及董事會主席,對外則代表公司,負責健全公司治理並維持董事會的有效運作。公司章程亦明定董事會及經理人於公司治理、經濟績效、環境保護、社會關懷面向的主要職責。監察人依法獨立行使監察權,可列席董事會但不參與表決,以維持監督機制的公正性與透明度。此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營運符合法規要求,並保障股東權益。
2024 年,公司未遭受主管機關裁罰或糾正,充分展現對誠信經營與法規遵循的高度承諾。
董事會關鍵重大事件溝通
董事會定期就重大議題進行溝通,確保營運決策與永續發展方向高度一致。2024 年共針對 9 項議題進行重點討論,內容涵蓋公司承攬案件進度、營運與財務狀況、國內外整體環境與產業趨勢,以及未來營運策略規劃等核心事項。同時,我們亦將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納入董事會重要議程,包括重大性主題確認、氣候變遷因應策略、職場多元平等與包容推動、永續發展目標的執行進度與績效追蹤,以及永續報告的審閱,藉此強化治理透明度,提升永續管理之韌性與效能。
利益迴避政策
麗明營造依循《公司章程》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明訂董事之利益迴避原則。本公司潛在之利益衝突風險,主要來自董事於其他公司董事會任職。為避免利益衝突,除建立完善的利益迴避制度外,亦要求董事以高度自律與審慎態度,善盡管理職責,忠實執行其業務與職權。董事若會議議案與自身或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須於會議中說明其重要內容;如可能損及公司利益,應迴避討論與表決,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麗明營造訂定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以問卷方式執行董事會進行自評,包括個別董事成員之自我績效評估,2024 年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自評、董事成員自我考核,評估結果皆為滿分,並於每年年底提報董事會。
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政策
本公司董事會定期評估及審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酬合理性,除考量同業薪資水準、個人績效達成狀況及對公司之貢獻外,亦參酌公司整體營運績效、產業風險與發展趨勢,給予合理報酬。董事之酬勞包括每次開會之車馬費及依公司規章所訂定之年度董監酬勞;經理人薪酬則包含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兩部分,變動薪資係以年度營運成果、財務狀況及個人績效為依據核發之績效獎金。為促進永續發展,董事會亦將氣候韌性、人才培育、企業社會責任等永續目標之貢獻納入高階經理人績效評核,鼓勵其聚焦長期價值之創造與實踐。
董事會進修
麗明營造雖非上市櫃公司,但自主遵守《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持續推行董事會之績效評估,透過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適當調整公司目標與任務方向,並提升董事專責之認知及對公司營運的參與程度,達成內部控制與關係經營的有效溝通。為提升董事會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的專業知能,2024 年全體董事積極參與公司治理、ESG 實務、人力資源管理、AI 應用、氣候變遷因應等多元主題,展現本公司推動永續治理的堅定決心。董事每人全年平均進修達12 小時,持續精進決策品質。


董事會為麗明營造的最高決策單位,負責指導經營團隊、審視年度業務計畫執行情形,並就公司治理、營運發展及永續策略提供監督與建議,並做出重大決策。我們秉持專業決策、透明治理與責任治理原則,確保企業穩健發展,創造長遠價值。
董事會多元化
麗明營造依據《公司治理守則》,規範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專業素養與多元背景,以促進決策視角的全面性,並提升公司治理品質。董事會成員須具備執行職務所需的知識、技能與素養,並綜合考量性別、年齡與專業背景等多樣條件。該守則亦明定董事會應具備八項核心能力,包含:營運判斷、會計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與決策能力,以強化企業治理效能。此外,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人數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以確保決策的客觀性與獨立性。
董事會組成與選任
董事會由9 名成員組成,包括8 名男性、1 名女性。此外,另設置2 名監察人(1 男1 女),加強監督機制。董監事平均年齡為63 歲,涵蓋多元專業領域,提升董事會決策的多元觀點。董事選舉採累積投票制,董事長則是由董事會內部互選,並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以確保代表性與公平性。2022 年改選後,吳春山續任董事長,選出7 位董事,任期自 2022 年 7 月10 日至 2025 年 7月 9 日,為期三年。2024 年,股東常會又增加2 位董事。
董事會運作與會議機制
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以強化議題討論的即時性與決策執行的連續性。會議須由過半數董事出席,決議則須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藉此使決策方向貼近公司營運方針與股東權益。2024 年,公司共召開6 次董事會,董事平均出席率達100%,展現高度的參與度。
董事長對內擔任股東會及董事會主席,對外則代表公司,負責健全公司治理並維持董事會的有效運作。公司章程亦明定董事會及經理人於公司治理、經濟績效、環境保護、社會關懷面向的主要職責。監察人依法獨立行使監察權,可列席董事會但不參與表決,以維持監督機制的公正性與透明度。此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營運符合法規要求,並保障股東權益。
2024 年,公司未遭受主管機關裁罰或糾正,充分展現對誠信經營與法規遵循的高度承諾。
董事會關鍵重大事件溝通
董事會定期就重大議題進行溝通,確保營運決策與永續發展方向高度一致。2024 年共針對 9 項議題進行重點討論,內容涵蓋公司承攬案件進度、營運與財務狀況、國內外整體環境與產業趨勢,以及未來營運策略規劃等核心事項。同時,我們亦將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納入董事會重要議程,包括重大性主題確認、氣候變遷因應策略、職場多元平等與包容推動、永續發展目標的執行進度與績效追蹤,以及永續報告的審閱,藉此強化治理透明度,提升永續管理之韌性與效能。
利益迴避政策
麗明營造依循《公司章程》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明訂董事之利益迴避原則。本公司潛在之利益衝突風險,主要來自董事於其他公司董事會任職。為避免利益衝突,除建立完善的利益迴避制度外,亦要求董事以高度自律與審慎態度,善盡管理職責,忠實執行其業務與職權。董事若會議議案與自身或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須於會議中說明其重要內容;如可能損及公司利益,應迴避討論與表決,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麗明營造訂定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以問卷方式執行董事會進行自評,包括個別董事成員之自我績效評估,2024 年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自評、董事成員自我考核,評估結果皆為滿分,並於每年年底提報董事會。
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政策
本公司董事會定期評估及審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酬合理性,除考量同業薪資水準、個人績效達成狀況及對公司之貢獻外,亦參酌公司整體營運績效、產業風險與發展趨勢,給予合理報酬。董事之酬勞包括每次開會之車馬費及依公司規章所訂定之年度董監酬勞;經理人薪酬則包含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兩部分,變動薪資係以年度營運成果、財務狀況及個人績效為依據核發之績效獎金。為促進永續發展,董事會亦將氣候韌性、人才培育、企業社會責任等永續目標之貢獻納入高階經理人績效評核,鼓勵其聚焦長期價值之創造與實踐。
董事會進修
麗明營造雖非上市櫃公司,但自主遵守《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持續推行董事會之績效評估,透過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適當調整公司目標與任務方向,並提升董事專責之認知及對公司營運的參與程度,達成內部控制與關係經營的有效溝通。為提升董事會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的專業知能,2024 年全體董事積極參與公司治理、ESG 實務、人力資源管理、AI 應用、氣候變遷因應等多元主題,展現本公司推動永續治理的堅定決心。董事每人全年平均進修達12 小時,持續精進決策品質。

